吉林省落实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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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落实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3-24 04:31:03人气:

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吉林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吉林省将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 群众身边突出的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聚焦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从源头到末端做到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加快推进钢铁行业及大型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省钢铁超低排放改造重点项目完成率不低于80%;65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含电力)基本实现超低排放。逐步推动水泥、焦化行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

吉林省落实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图1)

吉林省落实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图2)

吉林省落实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图3)

吉林省落实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图4)

吉林省落实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图5)

吉林省落实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图6)

吉林省落实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图7)

吉林省落实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图8)

吉林省落实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图9)

吉林省落实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图10)

吉林省落实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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