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福建省晋江市东石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发布。

该项目新建2.5万吨/日处理规模污水处理厂及相关配套设施。新建构筑物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AA0生物反应池、二次沉淀池、二次提升泵房及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加氯接触池及出水泵房、消防水池及泵房、储泥池、进水流量计井、出水流量计井、阀门井等,新建建筑物为高效沉淀池配电间、加氯接触池配电间、鼓风机房及加药间、变配电间、进水仪表小屋、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综合楼、机修车间、门卫、其他配套工程等。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3182182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 三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不适用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不适用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不适用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1月08日09时3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