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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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6-04-14 05:36:48人气:

近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资环〔2024〕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

为规范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我们研究起草了《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1月5日

四部门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图1)

四部门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图2)

四部门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图3)

四部门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图4)

四部门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图5)

四部门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图6)

四部门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图7)

四部门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图8)

四部门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图9)

四部门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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