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朱建清、裴大实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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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朱建清、裴大实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7 05:35:16人气: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研究决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复同意: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朱建清、裴大实同志任职的通知(图1)

朱建清同志晋升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一级调研员职级;

裴大实同志晋升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应急与信访处一级调研员职级。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朱建清、裴大实同志任职的通知(图1)

以上2名同志任职时间自2023年8月起算。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朱建清、裴大实同志任职的通知(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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